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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人大教工委召开调研《档案法》贯彻实施情况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8-12-06 来源: 作者:胡玉琪 阅读次数:

为加大《档案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加强对《档案法》贯彻实施的监督,松滋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档案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纳入2018年工作计划。11月23日,松滋市人大教工委、法工委组成调研组,在松滋市人大副主任杨杰的带领下,先后到市档案史志局、市司法局、市粮食局三家单位开展调研,并在市粮食局召开《档案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座谈会。

调研组首先到松滋市档案馆了解了馆库建设、依法治档、档案信息化建设以及重点档案抢救保护等工作情况。随后到松滋市司法局、松滋市粮食局,结合两家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晋升评审会一并展开调研。调研组全程参与了两家单位的评审,监督了档案目标管理评审的全过程,详细了解了机关档案规范管理、陈列室建设、档案收集管理利用、《档案法》贯彻执行等情况,听取了档案法律法规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难题。

调研座谈会上,松滋市档案史志局局长杨继梅就着重就近年在档案法制建设、信息化建设、档案资源建设等基础业务工作的开展以及在《档案法》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努力的方向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市粮食局局长王中彪就如何贯彻执行《档案法》、加强档案工作规范、进行科学化管理进行了专题汇报。

市人大副主任杨杰对松滋档案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谈了自己的三点感受:一是认为档案部门为松滋积累了一大批宝贵财富,部分工作走出了松滋,在全省都有位次与名次;二是松滋市委、政府一直以来对档案工作非常重视,各单位档案人员、经费有保障,档案规范管理水平逐步提升,档案服务到位,档案得到有效规范,信息化建设推动快,档案工作有创新有亮点;三是档案干部非常不简单,默默无闻、身体力行、善抓机遇、业绩突出。对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努力方向,杨杰指出:一是贯彻《档案法》的法制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部分单位档案管理意识不强的为本土,要通过档案执法,让单位从履行法律责任的高度与认识上去主动做好档案规范管理与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工作;二是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群众负责,对政府负责的态度,加强对重要民生档案的集中归档管理;三是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档案工作的保障力度,相关开支要纳入专项预算,确保人员、经费有稳定的保障。

松滋市人大教工委刘宜春表示,松滋档案史志局一班人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初心,《档案法》宣传有序、保障有力、成效明显,各级各单位对档案工作越来越重视,档案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在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刘宜春还指出: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档案管理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保护意识;二是档案管理工作范围要进一步向农村、社区、企业等领域拓展;三是进一步加强档案业务培训,加大档案人才队伍储备,以“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高度责任感,不断提升依法治档、科学管档水平。

松滋市人大法工委主任胡松林主任详细介绍了历次《档案法》修改的情况,强调目前全国人大已将《档案法》的全面修订纳入工作计划,这对依法治档将是一个强有力的推进。他还指出: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档水平,着重加强对档案开放利用价值的宣传,通过宣传档案工作的价值来提高全社会的档案保护意识;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关注电子档案的收集管理、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管、机构改革档案的移交与规范化管理。

松滋市档案史志局局长杨继梅表示,此次调研活动对松滋档案工作是极大的鼓励与鞭策,增强了档案干部信心与底气,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与目标。加大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是档案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此次调研活动为新的起点,明确重点、抢抓机遇、创新方式、强化执法,不断提升依法治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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