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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开展环保机构改革档案监督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8-03-26 来源: 作者: 阅读次数:

为切实做好江陵县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档案移交工作,更好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近日,江陵县档案局结合江陵县环保机构改革工作实际对县环保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了监督指导。一是明确工作要求。要求监测、监察执法等部门对档案进行全面系统地清点和整理,做到收集齐全、整理规范、保管安全,并完成全部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并按规定做好档案移交和转接工作,确保档案齐全、完整、系统、准确。二是确定移交范围。要求县环境监测站及监察大队等机构将单位自成立之日起至改革之日前所有形成的档案统一移交到接续职能的新单位档案室统一管理,待档案保管期满后按规定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也可以同县档案局协商后提前移交进馆。三是明确工作责任。县环保局对改革档案移交工作负总责,严禁私自带走、留存、转移和销毁档案现象发生,切实做好档案移交过程中的安全、保密工作。县档案局全力配合,及早介入,主动服务,加强档案业务指导及监督。(江陵县档案局  谢先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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