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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市直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28 来源: 作者: 阅读次数:

荆州市电子政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件

               

 

    荆电子政务办[2006]3


关于加强市直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现就做好市直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档案资源不仅是重要的信息资源,而且是实现全市政务信息共享的基础数据之一。荆州数字档案馆(室)的建设已列入市电子政务“十一五”规划。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档案信息化工作的领导,要将部门档案信息化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单位支出预算,安排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同志从事档案信息化工作,并将档案信息化与机关办公自动化同规划、同建设、同发展,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从现在起,部门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将成为档案目标管理等级认定和档案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

    二、制定规划,分步实施要认真制定部门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我市档案信息化工作起步较晚,发展不够平衡,整体推进档案信息化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目标任务。为保证我市数字档案馆(室)的顺利建设,从今年起,市直各单位新移交进馆的档案实行“两套制”,即移交纸质档案的同时,移交电子档案。

三、统一规范,统一软件市直各单位要按照“文档一体、综合管理、馆室衔接”的原则,统一使用能够涵盖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功能完备的正版软件。目前,我市大多数单位使用的是国家、省和市档案局鉴定推广的档案管理软件,但也有少数单位使用的是其他类型的软件,给全市档案信息资源整合和馆室档案数据对接带来隐患。为保证全市档案信息资源数据库的建设和数字档案馆(室)的建立,避免重复建设,从现在起,市直各单位新配档案管理软件都要使用档案部门统一推广使用的正版档案管理软件。

四、加强学习,当好参谋。各单位从事档案信息工作的专门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要及时向档案信息部门报送档案管理软件配置计划(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反馈工作进展,提出工作意见或建议。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市直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调查表》(附后),并连同本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于930日前报送市档案局信息科。(联系电话:8466836

 

              荆州市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州 市 档 案 局

00六年九月二十日


 

市直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调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时间:

配置硬件设备

专用计算机      

扫描仪     

 

档案管理软件

 

已使用软件

  

 

购置时间

 

未使用软件

拟购置时间

 

数据库建设情况

 

 

档案数字化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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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局域网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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