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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应抓好的五项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3-06-09 来源: 作者: 阅读次数:

 

68日,市档案局副局长曾誉荭在市直单位档案员岗位培训班结业典礼上强调,市直单位当前和今后应抓好的五项重点工作是:

一、做好档案基础业务工作,积极开展档案达标升级活动,提高档案工作管理水平

档案基础业务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保管、利用和信息化等,这也是档案人员的日常工作,用20个字来概括,就是要做到收集齐全、分类科学、整理规范、保管安全,利用方便。为此,一是要认真做好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工作。从今年开始,市档案局实行档案目录在线年审制度,对市直机关单位各种门类档案目录进行在线审查,并对档案整理完成情况及整理质量进行通报,杜绝文件材料收集不齐全,档案多年不整理现象,确保进馆档案质量;二是要强化档案安全保管意识。档案要集中统一管理,实行库房、查阅室和办公室“三分开”,档案保管要达到“九防”标准,完善相关制度和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三是要做好档案开发利用工作。编制各门类档案检索工具,编写大事记、组织沿革等编研资料,做好档案查阅利用登记和利用效果反馈登记,实行计算机高效、精确检索。四是要积极争创档案达标先进单位。通过达标升级,从组织保障、业务建设、设施设备、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规范标准抓落实,促档案工作上等级。申报单位须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向档案局提交申报计划,市档案局业务指导科将对提出申报的单位进行跟踪指导和服务。

二、加快修订企事业单位“三合一制度”,确保国家档案局10号令落实到位

今年21日,国家档案局颁布施行第10号令《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全市企业、科技事业单位(包括大中专院校)档案员,要认真对照10号令要求,开始着手修订本单位三合一制度,并报业务指导科审批通过后执行。从明年起,企业、科技事业单位一律执行新的三合一制度,用于指导档案的整理分类。

三、加强电子档案管理,加快纸质档案数字化进程,确保《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落到实处

去年8月份,国家档案局印发了《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目的在于规范档案移交单位向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工作。近期,市政府办公室将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加强电子档案收集和管理,做好多套备份,一般满5年后向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存储应使用JVC国际档案级专用光盘。属第一批进馆单位要开始着手对1994年以来的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转化为电子档案,为明年年满20年进馆档案纸质和电子双套制做准备,同时,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要严格审核外包单位的保密和档案资质,不得泄密失密。市政府督办室每半年将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完整、准确和系统

前不久,我们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工作的通知》,对登记的对象、方法、时间和措施作了明确要求,希望交通局、住建委等主管部门组织好本系统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工作,凡涉及有新建或续建重点建设项目单位的,于620日前将《重点建设项目登记表》和《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动态管理表》报送业务科。我们还将会同发改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工程档案不通过验收,工程竣工就不能验收。

五、关于档案法制工作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档案员变更备案制度,市直单位档案人员如有变更,应在调整后15日内填写变更备案表,报市档案局法规教育科备案。二是深入学习和宣传《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各单位要组织学习和宣传,进一步树立领导和干部职工档案法制意识。三是继续开展档案执法年度检查,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对照标准要先开展自查。四是要继续执行《市直单位档案违法案件自查报告制度》。各单位于每年元月10日前完成本单位上年度档案违法案件的自查工作并填写自查表,报送法规科。如发生库房火灾、垮塌、被盗等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在24小时内向我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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